汉,冯野王。为夏阳令,刚强无欲,宣帝明诏称之。
唐,云得臣。武德七年,为西韩州治中,自龙门引河灌田六十余顷,今呼为“古渠”。
金,李革,知县。上峰非法摊配,革不受命,颇有风采。
女奚烈干出,为桢州刺史。元兵至,不屈殉难。
岳松,合阳人。金末,为教谕。擢至安西路儒学教授。金亡,隐居于合北徐水谷之卧虎岗。仁宗三聘不起。
元,杨寅,韩城县尹。宽严并用,后擢监察御史,国子祭酒。
明,姒昂,字伯谦,知县。约束吏胥,不敢受一文贿。冰掭肃然,韩人呼之为“青大”。
王翰,四川人,号绵江。嘉靖时,知县事慨邑人弃举业,乃聚英材,严课程,一时科甲相望,张士佩亦出其门。佩家芝川,先生有联句,手书其精舍,云“两畔交成文字丈,一川锺出甲科材”。后,八年,佩果叨第。先生前知亦近神矣。
马攀龙,四川巴县人,号瑞洲。筑隰堰,兴水利,革陋规,清盗贼。
戴章甫,四川人,号以吾,万历时知县。厘清赋政,有古循吏风。
苏进,河南人。为知县,洁已爱民,称为良吏。
任康世,苍奚人。善政得民,去后数年,韩人为之肖像立祠。
苏州俊,字弗如,曲沃人。署事四月,兴利除害,土民戴德,为祠祀之。
左懋第字次公,一字罗石,山东莱阳人。崇祯五年任。缮城御贼,尊经讲学,士民戴之如父母,至今祀事弗替。后擢至侍郎衔,命赴清廷,不屈死之。
石凤台,字翥云,山西阳城人。决狱明允讼者每相戒曰:“毋劳我公"。催科不事掭切而民乐输,薛相国为作去思碑。擢兵宪。清初,首署秦抚。
清,胡腾蚪,江南人。布衣疏食,不累行户,民爱之如父母。殁后,家无余资。
吴曹直,字以巽,江南宜兴人。康熙时,知县事,爱民如子。设敦行、学古诸社,以课士子。月必三课,手定甲、乙,人拟之左萝石云。为之建祠祀之。擢礼部主事,邑人攀辕百里。
向日升,四川人,康熙六十年莅任。惩豪猾,培士气,勤考课,与吴令媲美。
唐桂生,号丹崖,福建人。令韩六载,端风化,乐育人才。学有本原,擢广西知州。
福通阿镶,黄旗举人。清洁如玉,不事烦扰。邑城以阴雨多崩损,公捐俸筑之。费几千金,丝亳不累民。他若涺水桥,西川路,无不体恤人情而为之。丁忧归,士民扳舆阻道,流连涕泣。
傅应奎,字汪平,号清渠,汝南人,乾隆时知县。修县志,建龙门书院,又捐廉设清渠书院。士人为建生祠。
江士松,字友竹,道光时知县。兴学教士,免童试之卷费。立友竹书院,课士子,与王令石樵,合祀于圆觉寺。
莫元赓,字快园,浙江人,咸丰六年莅任,表节孝,剔浮派,捐助书院膏火,立快园书院延师督课。值旱,徒步祷九郎山。人士爱戴,为立生祠。
李锡珍,字葆岑,河间人,同治五年署县事,无积松,重修明伦堂。
余赓阳,字蔡阶,湖北人,同治六年摄县事。时,回匪由宜、洛趋大岭,公于要害处分团协守,躬宿城上数月,邑城赖以安全。升同州府。
王澍霖,字石樵,皋兰人,光绪儿五年知县事。无积案,奸宄敛迹。设义仓二十余所,积谷二万余石。庚子之灾,赖以贩活者甚众.人为立竹石公祠